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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化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

作 者:沙超 来 源:县自然资源局 时 间: 2024-05-20

通化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
通县征地预告﹝2024﹞2号

 

        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
        1.项目名称:通化县浑江干流重点段(磨齿至桦树段)(东江段)治理工程
        2.拟征收土地用途:公共设施用地
        二、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
        1.征收土地范围:该批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通化县西江镇东平村、东江村、磨齿村、太平村,具体范围以最终确定的勘测定界图为准。
        2.征收土地目的:拟用于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建设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拟用地面积
        拟用地总面积24.6339公顷。权属、地类、面积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。
        四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
        本公告送达张贴后,县自然资源局会同西江镇人民政府、东平村村民委员会、东江村村民委员会、磨齿村村民委员会、太平村村民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,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等现状以及对地上附着物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。请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(农村集体经济组织)、土地使用权人、地上物产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,并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签字盖章予以确认。
        五、其他事项
        1.本公告送达张贴后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        2.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、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发布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村村民,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次征收行为有异议的,可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,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没有异议。

 

 


通化县人民政府
2024年5月20日